問:
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能否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目前稅務部門可辦理增員當月向前補繳申報手續,最長只能向前補繳兩個月(不含增員當月)。若您需補繳往期社保費的,請咨詢人社部門或市民熱線12345了解情況。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20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