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司是一家生產企業,為了綜合利用廠區資源,近期在廠區內進行土地平整。平整廠區有些礦產資源,如石料等。當地鎮政府將這些資源以拍賣的方式,將這些資源的銷售權賣給我司進行經營。開具廣東省財政專用收據給我司。請問,鎮政府作為行政單位,將我司平整廠區對除自用外對外銷售的部分資源的經營權拍賣給我司,是否要繳交資源稅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我司將部分用于對外銷售,所得對應的部分,可否以鎮政府開具的財政收據對應扣除相應銷售部分的企業所得稅?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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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稅方面:(一)市場改造主體提供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等服務,應按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二)市場改造主體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取得土地使用權并向政府部門支付土地價款,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相關規定處理。根據財稅〔2016〕140號第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時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的拆遷補償費用也允許在計算銷售額時扣除。納稅人按上述規定扣除拆遷補償費用時,應提供拆遷協議、拆遷雙方支付和取得拆遷補償費用憑證等能夠證明拆遷補償費用真實性的材料。(三)市場改造主體將約定物業無償移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屬于無償轉讓不動產,應按照視同銷售的相關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資源稅方面:根據資源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資源稅。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一)原油,是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者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鹵水。
三、企業所得稅方面:(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市場改造主體完成場地圍蔽、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等工程取得的各項收入,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從事上述勞務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二)根據國稅發〔2009〕31號規定,對無償移交行為視同銷售,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并按第三十一條規定,確認換入該項土地使用權的計稅成本。
四、由于情形的特殊性,建議納稅人帶備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以其審核結果為準。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26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