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人是茂名市漢大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兒子,現在想給法人申請補繳2013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份的社保,在補繳期間未有任何參保登記。不知道現申請補繳是否符合規定,如不符合,請告知理由。如符合,請告知本人如何操作,必有感謝。
答:
尊敬的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企業職工以前年度社保費的補繳(工齡補繳)由當地社保部門負責管理,補繳的詳細辦理條件和手續請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或拔打12366熱線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29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