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2021年9月1日起個人首套房產契稅有變化?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根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規定:“第五條 契稅稅率為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規定:“(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您可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判斷納稅義務。若后續有新政策公布,會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站等渠道通告,請留意。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29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