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同一個地方不同的兩個項目,分開開了兩個外經證,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填報預繳申報表兩個外經證同步帶出相同的數據。2020年開的外經證之前有預繳過,2021年開的外經證7月第一次填報申報表,但申報查詢里面兩個外經證都能查詢到前期的申報數據,且查詢到的數據一致,請問該怎么處理?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根據您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建議您咨詢建筑安裝工程所在地稅務部門處理。河源市紫金縣稅務局 聯系方式:0762-7822822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02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