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普通發票收款人和復核空白,只有開票人的名字,發票有效嗎?另外,如果收款人和復核是同一個人的名字,普通發票有效嗎?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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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分開開票人、復核人、收款人是為了確保發票的填寫內容正確,且分清相關責任。收款人、開票人和復核人是否能為同一人在稅法方面暫無相關的稅法文件規定,但同時,發票的填開應遵循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原則上復核人和收款人不應為同一人。開票人、復核人、收款人需填寫真實有效的姓名。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03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