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農村自建樓房確權登記變為不動產證后,如果登記人進城買房(之前未買過商品房),那買的商品房算不算首套?今年9月1日后買的第一套商品房交契稅是否會按第二套計稅?
答:
尊敬的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規定,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購房人)提供的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確認契稅優惠。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或拔打12366熱線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19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