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公司2021年6月23日一次付款購買一手房商鋪,2021年8月12日繳納印花稅時產生滯納金,我們是按次繳納印花稅的,主播問是什么原因?
答:
廣東省湛江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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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應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匯總繳納的期限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對于按期匯總繳納的印花稅,需在次月15日前進行申報,逾期需要加收滯納金;對于按次繳納的印花稅,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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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03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