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現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三十三條規定:“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六、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感謝您對稅務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17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