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瀏覽了潮州市財政局所有公告文件,都沒有相關的計稅標準,請問潮州市市區、各縣級市城市基礎配套費標準是多少?
答:
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對市區、縣城、鎮分別規定了7%、5%、1%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潮州市城區的城市建設維護稅為7%,饒平縣城市建設維護稅為5%。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感謝您對稅務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22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