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你好,我公司是2011開業,因當年也是第一次創業,也不懂,當時公司法人也聽信朋友有增值稅多就買了,現在問題是前幾年稅局查出稅票有問題,我們也認罸,但為什么稅局沒有一次性查出我司有多少違規稅票,導致16年稅票現在才查出,變成加上滯納金罸了100%,我們是家很小公司一年利潤也就十幾廿萬,這樣罰款就10來利潤都不夠,會導致破產,能有什么方法能一次性處理和罸少點,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第三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擬對上述追繳的稅款從滯納之日起至實際繳納之日止,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我局理解納稅人經營不易,納稅人如符合稅收優惠政策,我局均會確保應享盡享。如仍有疑問,可撥打電話0769-22630477咨詢。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監督。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22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