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之后能增加備注實際購買日期嗎?或者能不能作廢后重開?開票方說作廢不了,只能做紅沖后重新給我開票。后來又告知說紅沖也做不了,現在不能作廢、又不能做紅沖,那我這個票據不是白開了?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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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等規定,增值稅普通紙質發票開具后如出現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況,在開具當月可作廢發票,次月后不能作廢,需作紅沖發票處理。開票時如有需要,可在備注欄自行據實備注相關內容。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29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