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我司將自建舊廠房(2016年4月30日前建造)轉讓給個人,土地增值稅如何計算,稅率是多少,謝謝!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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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請根據要繳納的增值額及扣除項目金額進行選擇級別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0-21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