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飼料貿易批發、零售企業免征增值稅嗎?飼料類別屬于單一大宗飼料,貿易企業類型能享受嗎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21號)規定:“根據國務院關于部分飼料產品繼續免征增值稅的指示,現將免稅飼料產品范圍及國內環節飼料免征增值稅的管理辦法明確如下:一、免稅飼料產品范圍包括:(一)單一大宗飼料。指以一種動物、植物、微生物或礦物質為來源的產品或其副產品。其范圍僅限于糠麩、酒糟、魚粉、草飼料、飼料級磷酸氫鈣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類產品。……三、本通知自2001年8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21號)中規定的“國內環節”包括國內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環節。因此,自2001年8月1日起,生產銷售或批發零售符合條件的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0-2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