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稅收減免核準(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時間是填什么時候,減征額度是填100%嗎?減征幅度是填100%嗎?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規定:“二、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若屬于上述學校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0-20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