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人單位屬于通信運營商,由于部分基站使用了私人業主的電力,私人無法開具有效票據。現咨詢陽江市是否存在代征范圍為委托代征陽江范圍內中國移動等公司作為通信設備特定用途的非直供電服務應繳納的增值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的公司,或者代征范圍類似的公司。若存在,麻煩請反饋公司名稱。若不存在,請反饋如何才能申請有相關資質的公司。謝謝。
答:
您好!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復如下:
1.現陽江市稅務局暫沒有委托公司代征相關稅款;2.如何申請相關資質公司應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部門在注冊公司時進行界定,非稅務局業務;3.個人轉售用電行為是否允許代開發票建議攜帶相關資料進一步向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申請。感謝您的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撥打廣東稅務納稅服務熱線12366或進一步向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確認。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0-20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