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第二季度增值稅申報表在10月24日更正申報,但第三季度累計數沒有更新,報送第三季度報表時,也不能申報。怎么處理?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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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近期有稅費種認定、納稅人資格、備案、申報更正作廢等發生變動,頁面展現清冊與實際信息不符的,請點擊“稅費申報及繳納->按期應申報”頁面右上方的“重置申報清冊”對該用戶清冊進行重新生成。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0-25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