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應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該表是按稅收口徑填寫的。
由此可見,你公司在2021年10月份預繳申報時享受優惠的,應按稅收口徑歸集研發費用,并享受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