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公司為房地產企業,準備采取買房送家電的方式銷售,如果在同一份合同里寫明,家電是否視同銷售?還是和房子一起按公允價值分攤?應如何處理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相關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屬于視同銷售,需要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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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0-29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