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企業在電子稅務局辦理注銷申報,由于稅控盤無法抄報當期,申報稅會提示未抄報無法申報,導致只能去辦稅大廳辦理,不符合國家推行的不見面辦稅政策,建議對此進行改善,對注銷企業取消該監控限制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納稅人辦理稅務注銷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稅務注銷。
二、您提出的意見建議,我們將積極向上級部門進行反饋。感謝您對稅務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08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