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開票日期2021-5-29,發票號碼00275607,車輛落地價61000元,裸車價54800元,f為什么“江門美利汽車銷zai售服務有限公司”給我開票價格49800元,是否偷稅漏稅?我現在臺車從新車到出問題開了三個月,維修超過35天,我符合三包法退換車要求,我要求退車才發現發票有問題,退車的話按49800發票價算出折舊費退回我的錢只有45816元?開了三個月的車出問題因為他們開發票問題而要我少退錢讓我吃大虧嗎?
答:
廣東省江門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函〔1993〕174號)第六條的規定,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舉報。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您可以致電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進行輕微稅收違法行為舉報。
若您對此仍有疑問,您也可拔打廣東稅務12366選擇對應的稅費種類咨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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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17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