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您好,作為新三板掛牌公司優先股的投資人,在企業回購優先股后,投資人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如果需要的話,請問這類股份轉讓的印花稅繳納的步驟是什么呢?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6號)的規定,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優先股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 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新三板系統轉讓的股票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直接代扣代繳印花稅。
感謝您的咨詢!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如您仍有疑問,歡迎撥打廣東稅務12366進一步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2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