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您好:我司是旅行社,12月1日起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有一筆11月份的旅行團收入已在11月增值稅申報時按1%做了未開票收入申報,現在客戶要求我司開具發票,請問我司補開該筆收入的發票應選擇什么稅率?可否按小規模時的1%開具?謝謝。
答:
廣東省江門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發票填開的稅率或征收率應按照發生該業務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適用稅率或征收率填開。
若您對此仍有疑問,您也可拔打廣東稅務12366選擇對應的稅費種類咨詢了解。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2-03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