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第一、不動產登記為個人的公寓和地下車位是否繳納房產稅?第二、不動產登記為公司的地下車位是否繳納房產稅?
答:
廣東省江門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具體情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因您描述得不夠清晰,致電給您了解詳情,據了解您登記在個人的地下車位為自用性質。根據《廣東省房產稅施行細則》(粵府〔1986〕168號)第五條的規定,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第六條 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社會舉辦的學校、圖書館(室)、文化館(室)、體育館、醫院、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五、個人自有自用的非營業用的房產;六、經有關部門核定屬危房,不準使用的房產;七、經財政部門和省稅務局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第三條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六條的規定,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因此,您的個人自用地下車位不需繳納房產稅,個人公寓和公司的地下車位應按上述規定繳納房產稅。
若您對此仍有疑問,您也可拔打廣東稅務12366選擇對應的稅費種類咨詢了解。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2-10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