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企業在深圳,項目地在佛山,請問怎樣跨區域預申報。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
發生跨區域涉稅事項流程:(以我市為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為例)
1.報告:納稅人到我市跨區域經營的,先在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完成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
2.報驗:辦稅人員實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我要辦稅->事項辦理->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登記”模塊,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據實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省內企業報告后自動報驗,一般無需手動報驗;省外(含深圳)企業選擇“自然人業務”方式登錄)
3.預繳:辦稅人員實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清冊->其他申報->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模塊,點擊“填寫申報表”。待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后,通過“清繳稅款”繳納稅費。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全員全額申報個人所得稅。(省內企業選擇“企業業務”方式登錄,省外(含深圳)企業選擇“跨區域報驗戶業務”方式登錄)
4.反饋:辦稅人員實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我要辦稅->事項辦理->涉稅事項辦理->登記->跨區域涉稅事項信息反饋”模塊,填報相應反饋信息后提交。(備注:企業身份進入后,在電局首頁右上角切換身份位置欄目應選擇對應工程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方可操作)
5.具體操作詳見《“非接觸式”辦稅操作手冊之六跨區域事項辦理類業務》,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首頁右上角搜索:“非接觸式”辦稅操作手冊,即可下載查看具體操作指引。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1-1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