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為便利民族自治地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免優惠政策計算,將該事項由《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調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并增加第38行“本年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用于計算享受優惠政策后實際應納所得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