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外地企業跨區域經營每次預繳增值稅需要報驗嗎?報驗后在保養戶登陸中如何選取已受理的項目。已經在自然人登陸口登陸進入并且報驗成功外經證。但是在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信息中卻無法選取到已經報驗成功的數據。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如您司的建筑工程已進行“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可按如下流程操作:用企業賬號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頁面右上角“歡迎”兩字 ,點擊旁邊的企業名稱 ,選擇“主管稅務機關”進入,點擊所需預繳的“主管稅務所(科、分局)名稱”,查詢所需預繳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編號,進入“稅費申報”“申報清冊 ”“其他申報 ”“建筑業”填寫表格相關內容及上傳附件,資料無誤“提交”,由外出經營地主管稅務局“審核通過 ”后方可進行“繳款”。因跨區域預繳增值稅涉及外出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局審核,具體情況需與外出經營地主管稅務局核實。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具體以國家政策規定為準。如仍有疑問可撥打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惠陽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聯系電話0752-3823182進一步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1-20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