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你好,我們是運輸企業,已經按月繳交了印花稅,請問為什么不能再增加按次繳交的呢?2022年1月以前都是可以的。
答:
您好!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復如下:
印花稅申報方式有按期申報、按次申報兩種。簡單來說,按期申報就是將納稅人同一個月內簽訂的合同等應稅憑證按不同稅目分別歸類后匯總繳納,而按次申報則是每簽訂一份合同等應稅憑證就要辦理一次納稅申報。具體區別如下:
1.按期申報的,必須先由稅務機關進行稅費種認定;按次申報的,不需要進行稅費種認定。
2.按期申報的,當期未發生納稅義務也需零申報;按次申報的,未發生納稅義務無需申報。
3.按期申報的,稅款所屬期選擇為一個月(廣州納稅人按季);按次申報的,稅款所屬期只能選擇某一天,即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的日期。
注意:納稅人同一稅源采集表中,可存在部分印花稅稅目按期申報、部分印花稅稅目按次申報的情況。感謝您的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撥打廣東稅務納稅繳費服務熱線12366根據語音提示按1按1再按3電子稅務局操作咨詢專線指引或進一步向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確認。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1-29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