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公司出售砂質棄土。砂質棄土,即我司在建設過程中,爆破出來的含砂率較高的棄土,可以用于直接出售,客戶購后可經過洗選獲得砂。請問,我司直接出售砂質棄土(已簽訂購銷合同),是否需要繳納資源稅?如需要,可否告知稅目、稅率、從價征收還是從量征收?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資源稅改革的通知》(粵府辦[2016]67號)的有關規(guī)定,對砂石(包括河沙、海沙和其他建筑用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則,實行從量定額計征資源稅,稅率為1.5元/立方米。
感謝您的咨詢!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如您仍有疑問,歡迎撥打廣東稅務12366進一步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3-0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