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沒有辦理稅務登記符合核定征收的可以按照帶征率核定個稅。其中:工業、商業1%,交通運輸業(貨物運輸)1.5%;是這樣嗎?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第二條規定,“從事表中列舉行業或項目,符合核定征收條件的自然人(不含個體工商戶),適用《中山市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表》(附件2)?!?
《中山市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表》中,制造業、批發和零售貿易業、建筑業適用0.6%核定征收率,交通運輸業、服務業(不含土地使用權租賃、房屋租賃)適用0.8%核定征收率。自然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不適用此表。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4-15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