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問:在個稅APP辦理2021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后需要補繳稅款,請問如何補繳?
答: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等方式繳稅。
個稅APP補繳稅款流程:在完成申報后直接進入補繳稅款的頁面,若對應補稅款確認無誤的,可以點擊【立即繳稅】,可以看到申報項目、稅款所屬期、稅款所屬機關、繳款期限等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確認繳稅】按鈕,根據個人的辦稅習慣選用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繳稅方式,點擊確定后,按照相關提示信息完成繳稅即可。若申報后沒有立即繳款,之后確認需要繳款的可登錄APP后點擊【我要查詢】-【申報查詢】-【2021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待繳稅,點擊對應未完成項目選擇申報記錄并繳納稅款即可。
補稅成功后,系統會生成繳稅憑證,可以通過個稅APP申報記錄詳情-繳稅記錄查詢繳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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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辦理綜合所得年度申報時,如何在個稅APP上查詢全年一次性獎金已申報稅額?
答:(一)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在“辦稅”頁面選擇【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選擇申報年度后,則進入填報界面;
(二)選擇申報年度后,確認基本信息后,點擊“下一步”;
(三)點擊【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的紅字提示,進入【獎金計稅方式選擇界面】;
(四)此時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中的一種: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2.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單獨計稅。選擇一種方式后,界面會跳轉至收入納稅明細頁面。
(五)根據選擇的計稅方式不同,會計算出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可分別選擇兩種方式后,查看稅款計算情況,然后選擇最為合適的計稅方法。
(六)在最終確認申報前,可隨時點擊左上方“返回”重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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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問:個人在個稅APP填報住房貸款相關信息時,“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后分別扣除50%”該如何填寫該欄?
答:若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有發生符合條件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填寫本欄。無此情形的,無需填寫。??
???若夫妻婚后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買者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的,則購買者填寫本欄選擇“否”,另一方應當在同一月份變更相關信息,停止申報扣除。
???若夫妻婚后選擇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的,則夫妻雙方均需填寫本欄并選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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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問: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如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可以采取網上申報、上門申報或者郵寄申報的方式。其中上網申報比較方便快捷,建議使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辦理標準申報。
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操作如下:
1.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通過掃碼登錄或密碼登錄等方式進入辦稅界面;
2.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年度匯算(取得境外所得適用)】,選擇申報年度,點擊【確定】后進入“基礎信息”頁。姓名、國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系統自動帶出,只需填寫電子郵箱和聯系地址,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3.進入“綜合所得計稅信息頁”頁面,點擊【查詢】,系統會將境內預繳數據帶回當前頁面,需核對境內收入和扣除信息。對于取得的境外所得,需手動填寫至對應欄次;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進入“其他項目所得計稅信息”頁,手動填寫至對應欄次;
4.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進入“稅款計算”頁面,需將境內已繳稅額手動填寫至對應欄次,并點擊【修改】填報境外所得已納稅額抵免額。此項需填寫三部分:本年度各國可抵免明細填寫、本期實際可抵免額計算、資料上傳。
5.進入【綜合所得】頁面,點擊【新增】,選擇國家(地區)、所得項目、該國(地區)收入等,填寫完畢點擊【確定】,應納稅額合計填寫計算的全球綜合所得應納稅額。
6.進入【其他分類所得】,點擊【新增】,選擇國家(地區)、所得項目、該國(地區)收入等,填寫完畢點擊【確定】;
7.本期實際可抵免額計算:完成本年度各國可抵免明細填寫后,想向下滑動頁面,點擊【編輯】,手動填寫本年境外已納稅額、本年抵免稅額,系統可自動計算可結轉以后年度抵免額。
8.資料上傳:因在境外已繳個人所得稅可以進行抵免,所以需要點擊加號上傳必要的證明資料。可上傳境外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款所屬年度的完稅證明、稅收繳款書或者納稅記錄等納稅憑證。如無法提供納稅憑證,可同時上傳境外所得納稅申報表(或者繳稅通知書)以及對應的銀行繳款憑證等資料。
9.數據填寫無誤并上傳證明資料后,可以提交申報并繳納稅款或申請退稅。
二、可以自行下載填寫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填寫完畢后,可以前往辦稅服務廳申報或者選擇郵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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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問: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應如何計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額?
答:我國居民個人境外所得應納稅額應按中國國內稅法的相關規定計算,在計算抵免限額時采取“分國不分項”原則,具體分為以下三步:
第一步:將居民個人一個年度內取得的全部境內、境外所得,按照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其他分類所得所對應的計稅方法分別計算出該類所得的應納稅額;
第二步:計算來源于境外一國(地區)某類所得的抵免限額,如根據來源于A國的境外所得種類和金額,按照以下方式計算其抵免限額:
(1)對于綜合所得,按照居民個人來源于A國的綜合所得收入額占其全部境內、境外綜合所得收入額中的占比計算來源于A國綜合所得的抵免限額;其中,在按照《關于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第三條第(一)項公式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對于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股權激勵等依法單獨計稅的所得的,先按照稅法規定單獨計算出該筆所得的應納稅額,再與需合并計稅的綜合所得依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相加,得出境內和境外綜合所得應納稅額;
(2)對于經營所得,先將居民個人來源于A國的經營所得依照上述公告第二條規定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再根據該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占其全部境內、境外經營所得的占比計算來源于A國經營所得的抵免限額;
(3)對于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等其他分類所得,按照來源于A國的各項其他分類所得單獨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加總后作為來源于A國的其他分類所得的抵免限額。
第三步:上述來源于境外一國(地區)各項所得的抵免限額之和就是來源于一國(地區)所得的抵免限額。
舉例:居民個人張先生某納稅年度從國內取得工資薪金收入30萬元,取得來源于B國的工資薪金收入折合成人民幣20萬元,張先生該年度內無其他應稅所得。假定其可以扣除的基本減除費用為6萬元,可以扣除的專項扣除為3萬元,可以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為4萬元。張先生就其從B國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在B國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6萬元。假定不考慮其國內工資薪金的預扣預繳情況和稅收協定因素。
(1)張先生該年度全部境內、境外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300000+200000-60000-30000-40000)=370000元
(2)張先生該年度按照國內稅法規定計算的境內、境外綜合所得應納稅額=370000×25%-31920=60580元
(3)張先生可以抵免的B國稅款的抵免限額=60580×[200000/(300000+200000)]=24232元。
由于張先生在B國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款為60000元,大于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抵免限額24232元,因此張先生在次年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抵免24232元,尚未抵免的35768元可在接下來的5年內在申報從B國取得的境外所得時結轉補扣。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2-05-07 17: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