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不小心丟失了稅務Ukey去稅局辦理掛失一定要提供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才能辦理嗎?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9〕221號)第三十七條規定,“服務單位和防偽稅控企業專用設備發生丟失被盜的,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和主管稅務機關。各級稅務機關按月匯總上報《丟失、被盜金稅卡情況表》(附件9)??偩纸G失被盜金稅卡數據庫下發各地錄入認證子系統?!?
如確認出現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丟失被盜事項,可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或是攜帶以下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門前辦理:1.《丟失、被盜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情況表》(報送條件:必報);2.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報送條件:稅控專用設備被盜的)。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5-24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