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售賣人是個人,受買人是個人,標的物為工業性質出讓土地,上面有建筑物(無證),標的物為法院拍賣項目,標的物所在地是廣東陽江市
問題1. 土地是有齊全證件,但是土地上房屋無證件,是否影響交稅過戶事宜?
問題2. 交易后需交什么稅,分別是多少?
問題3. 當中包含的增值稅部分,受賣人已經不能提供任何過往交稅資料,如何計算成本?是否在稅局有檔案?如何查詢?或者是否有另外簡易方法計算,而并非計算差額?
答:
感謝您的咨詢!您的問題我們已通過12366電話形式對您進行解答,您的實際情況請您提交相關資料進一步向主管稅務機關界定為準,以上資料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建議進一步向主管稅務機關陽江市陽東區稅務局核實確認。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6-09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