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5月31日早上開的發票,6月8日去交購置稅,一點享受政策購置稅減半的可能性都沒有么?這樣我真的好抑郁
答:
您好!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復如下: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0號) 一、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四、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車輛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如您的購車發票在2022年6月1日之前開具的,則不能享受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優惠。
感謝您的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撥打廣東稅務納稅繳費服務熱線12366或進一步向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確認。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6-02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