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法人自有物業用于公司辦公使用。是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稅嗎?
如果法人跟公司簽訂合同,去稅局代開發票給企業,企業要支付租金。
法人開發票的稅是要繳哪些稅?
企業是否還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目前已經在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錯的嗎?是否可以申請取消,只付租金給法人就好?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個人出租房屋涉及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五條規定,“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第六條規定,“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六)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若不屬于上述政策情況,則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根據您留言的內容,建議您攜帶租賃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或當地房屋出租代征單位進一步了解適用的具體政策。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6-07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