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您好!我公司是利用水泥廠生產中產生的廢熱進行發電,然后將電銷售。請問在這個廢熱是否屬于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中的再生資源?我司在進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是是否需要取得廢熱的進項發票?
答:
廣東省云浮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已通過電話方式與您聯系并作詳細解答,您表示該問題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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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7-08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