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場所,持續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以下簡稱東莞市稅務局)編制了《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市民中心辦稅服務廳全市通辦稅費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對《清單》內的涉稅(費)事項,在市民中心辦稅服務廳實行全市通辦,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市通辦是指在不改變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市民中心辦稅服務廳為《清單》內的涉稅(費)事項提供全市通辦服務。納稅人可自行選擇到市民中心辦稅服務廳或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涉稅(費)事項。
二、《清單》包括信息報告、發票辦理、申報納稅、優惠辦理、證明辦理等辦稅事項。東莞市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動態調整《清單》并在門戶網站公布。
三、納稅人在市民中心辦稅服務廳辦理全市通辦事項過程中,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稅收義務。受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的相關涉稅違法行為,由主管稅務機關依法處理。
四、納稅人可通過東莞市稅務局門戶網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dgsw/dgsw_index.shtml)查閱《清單》和辦稅指南相關內容,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
五、東莞市內其他辦稅服務廳同城通辦業務清單仍按原規定執行。
六、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