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如,公司工會組織文體活動,購買物品,或者工會購買職工生日禮品等與其他供應商簽署的相關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合同印花稅?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規定,“第二條 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綜上所述,您可結合《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及實際交易經營行為確認是否屬于應稅憑證。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8-31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