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規定:“一、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執行。
……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2-09-15 17: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