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3號)
二、關于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進口)、批發電子煙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納稅人。
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是指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并取得或經許可使用他人電子煙產品注冊商標(以下稱持有商標)的企業。通過代加工方式生產電子煙的,由持有商標的企業繳納消費稅。電子煙批發環節納稅人,是指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并經營電子煙批發業務的企業。電子煙進口環節納稅人,是指進口電子煙的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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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執行。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2-10-28 10: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