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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銷售免稅貨物并提供運輸的混合銷售增值稅如何計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四十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因此,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在銷售貨物同時提供運輸服務,應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由于銷售貨物是免征增值稅,因此混合銷售中的運輸服務也跟隨免征增值稅。
2.問:我單位是一家民辦的科研機構,從企業接收了用于基礎研究的資金,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嗎?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2號)對適用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民辦非營利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的條件進行了明確,要求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在民政部門登記,并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二是對于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其《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記載的業務范圍應屬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成果轉讓、科技咨詢與服務、科技成果評估范圍。對業務范圍存在爭議的,由稅務機關轉請縣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對于民辦非營利性高等學校,應取得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記載學校類型為“高等學?!?。三是經認定取得企業所得稅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你單位如同時符合上述條件,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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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問:一個月同時租住兩處住房或者年度中間換租造成中間有重疊租賃月份的情況,該如何填寫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一個月同時租住兩處住房的,只能填寫一處;年度中間月份更換租賃住房的,不能填寫兩處租賃日期有交叉的住房租金信息。若有重疊租賃月份的,則將上次已填報的租房租金的有效期止提前終止,或者新增住房租金信息租賃期起必須晚于上次已填報的住房租賃期止所屬月份。
4.問:個人獨資企業申報經營所得后,將剩余的利潤打到投資者個人的賬戶,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五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前款所稱生產經營所得,包括企業分配給投資者個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font>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按照上述規定申報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后,將利潤分配給投資者個人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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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問: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0號)規定:“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font>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1號)規定:“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稅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稅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現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住房金額與核定計稅價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計稅價格為準。
現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住房金額均不含增值稅。
二、對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購住房為多人共有的,應按照納稅人所占產權份額確定該納稅人現住房轉讓金額或新購住房金額。”
例如:2022年12月,小楊出售了一套住房,轉讓金額為240萬元,繳納個人所得稅4萬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了一套住房,新購住房金額為300萬元。假定小楊同時滿足享受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其他條件,由于新購住房金額大于現住房轉讓金額,小楊可申請的退稅金額為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萬元。若小楊新購住房金額為150萬元,則可申請的退稅金額為2.5萬元(150÷240×4萬元)。(假設以上均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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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2-11-18 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