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個人未辦理臨時稅務登記,自己有鏟車,幫公司提供服務,進行一些作業,比如鏟垃圾,進行泥土平整等工作,這種是否可以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是否有相應的文件號?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知悉,現答復如下:租賃服務,包括融資租賃服務和經營租賃服務。 經營租賃服務,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 按照標的物的不同,經營租賃服務可分為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和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其他現代服務,是指除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和商務輔助服務以外的現代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規定:“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五)經營所得,是指: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請帶上相關合同、協議到主管稅務機關判斷適用哪種所得。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如仍有疑問,請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3-01-04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