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你好,我與公司簽訂3年多的合同,現在要離職,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為我補繳未交的社保呢?我在與公司簽訂合同之前在廣州工作均有購買社保,回來揭陽后休業一年,斷交一年,這種情況是否符合補繳條件,需要如何補繳?謝謝
答:
12366納稅服務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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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3-02-15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