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因業務需求,原本申領了50份發票不夠用,需要變更申領100份發票。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關于發票票種核定,納稅人在申請領用發票之前,需先由稅務機關進行發票票種核定。稅務機關確認其領用發票的種類、單次(月)領用數量、開票限額的事宜。用票單位向稅務機關要求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稅務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確認印有該單位名稱發票的種類和數量。已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的納稅人,當前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或者開具額度不能滿足經營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調整。
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操作如下:1. 打開票種核定界面。選擇菜單項“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票種核定”,點擊后進入二維碼掃碼二次登錄認證界面,認證登錄成功后進入“票種核定”界面;1、 進入發票票種核定界面。1) 查看提示信息后點擊“確定”,并點擊“下一步”。2、填寫申請表:①增量:選擇“申請類型”為“變更”,填寫“申請每月最高領票數量”;②增版:點擊“增行”,選擇“申請類型”為“增加”,選擇“發票種類”和“委托代開標志”,填寫“申請每月最高領票數量”和“單份發票最高開票限額”。3)申請表填寫完畢后,點擊“下一步”;3、上報附件資料。按照界面左下方的溫馨提示上傳附報資料。點擊“提交”后確定。4、提交申請。5、等待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您可以通過“我要辦稅-->>事項辦理-->>事項進度管理”查看審核進度。6、簽收電子文書。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辦理后,選擇“簽收”,您可以直接打印稅務事項通知書,或將該文書保存為PDF文件以便存檔。如您未保存或丟失相應文書,后續可通過“我要辦稅-->>事項辦理-->>電子信息下載”進入電子文書證件下載界面查詢并下載相應文書。
請您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辦理相關涉稅事宜。如仍有疑問,歡迎致電惠州稅務0752-8212366轉4(博羅縣)進一步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具體以國家最新政策規定為準。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3-09-15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