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小微企業,2020年6月份向小額貸款公司借款100萬元,請問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第二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于100萬元(含本數)的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所以,你公司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