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納稅人可通過以下途徑開具:1.登陸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電子稅務局官網--電子稅務局(一)--登記/認定/優惠/證明--證明--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申請。2.攜帶以下資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根據最新《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辦稅指南》,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辦理材料:已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記賬聯原件及復印件1份(查驗原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稅證明單》(我局辦稅人員填寫后由納稅人確認)。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8-08-24 1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