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稅務局新增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引導及監控:一個季度內代開發票的銷售額不超過9萬,次數不超過十次的,提示納稅人可開具電子發票,不強制監控。超過后則不允許在電子稅務局代開,只能根據彈出提示與二維碼申請代開電子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