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立即核實應退稅額、賬戶等相關情況,通知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提交退稅申請,自接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退稅申請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庫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自接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庫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