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8〕110號)第一條規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4號)中的“行政處罰”,是指稅務機關和登記管理機關給予的行政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8-11-15 11:27:30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8〕110號)第一條規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4號)中的“行政處罰”,是指稅務機關和登記管理機關給予的行政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