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個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